5、多接觸多了解永遠不會有壞處。進入婚姻前的戀愛時間不能光看長短,更有看實質內容,或者說戀愛也要看效率。有的人戀愛三年,卻很少交流,有的人戀愛只有三月,卻每天在交流溝通了解。本質上前者的戀愛時間要明顯短于后者。有的人談了一場馬拉松式的戀愛,卻很少交流。戀愛不交流或少交流,等于是白談一場戀愛。
6、要多交流人生和情感婚姻看法。戀愛是婚姻的前奏,除非你的戀愛目的純粹只是為了玩,根本不想進入婚姻,否則就抓住戀愛階段好好交流,加深對彼此的了解,盡可能多了解對方,不要等到結婚了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覺,原來他或她是這樣的一個人啊,其實他本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只是你沒有了解罷了。戀愛要多交流溝通,那么交流什么?有的人談戀愛時也似乎聊得很熱鬧,似乎很談得來,但可惜的是,全是一些吃喝玩樂的內容,倒像是朋友而不像是戀人,戀人除了交流一些吃喝玩樂的內容,更要交流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沒有基本一致的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將來必定會矛盾不斷,至少你要能認同對方的人生價值婚戀觀。
7、要孝敬父母,但不一定住一起,F在的年輕人,自主意識越來越強,也主張私生活,個性也越來越強,因而即便是自己的父母有進也難于完全溝通互動,畢竟兩代人各有各有精神世界和人生價值觀,有時他們都并沒有錯,只是因為差異導致的矛盾。所以,我的建議是結婚最好能和父母分開住。有的人可能會說,這是否不孝?當然不是,要孝敬父母,但有很多方式,孝敬父母不一定要住在一起,而父母生活不能自理耍要照顧者除外。這一條可能會引來很多年長一些的父輩們的不滿,其實還是應該轉變觀念,為什么非要跟子女住在一起?為什么放不開?他們成年了,可以照顧自己,你們的干涉只會添亂,何不好好享受晚年生活?住在一起,你們能做到不過多干涉子女的婚姻家庭生活嗎?如果能做到,那也不妨住在一起。當然,以上只是一個建議,各家有各家的情況,視情況而定吧。一個原則是,子女要孝敬父母,父母要少干涉子女的生活。
8、嫁或娶本地或大城市人要慎重。這句話容易引發爭議,顯然我并不是說本地人或大城市人不好,而是由于本地人或大城市的人由于長年在本地或大城市,總會在不知不覺間形成一種錯覺,潛意識里有一種優越感,而這種優越感其實是最傷人的。當然,并不是要真的拒絕嫁娶本地或大城市人,只是提醒從外地漂到他人的城市的人在選擇婚嫁對象是要想到這一點,也提醒本地人或大城市的人要注意到這一點,別在無意中傷了你愛的人。
9、什么都可以攀比唯有婚姻不能。人總會在不知不覺間有攀比心理,這也并不奇怪,你有我也有,很多時候正是這種攀比心理在促使我們去努力上進以趕超比人。工作、學習、事業等等,不妨進行一下攀比,但婚姻過日子,則不要過度攀比,因為日子是過給自己的,不是過給別人看的,何必過度攀比?過度攀比不只是過得很累,也會很多夫妻矛盾的根源之一,比如拿自己的老公或妻子跟別人的比,其實根本沒有可比性,只會引發矛盾。
10、兩人人品好未必就適合做夫妻。女人找老公、男人找老婆,人品當然是第一要看重的,也是一個基本的前提。人品不好的人,不管他或她有多么的優秀,外表多么的好,多么的有錢,多么的有才,都是白搭。但婚姻就像是穿鞋子,腳好鞋也好,卻并不一定適合。所以,找結婚的對象,除了看人品,更要看你們是否適合,要“門當戶對。當然,這里說的“門當戶對”是一個泛指概念,是指包括人生價值觀、性格、家庭背景等方面的綜合。